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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挣钱。”陈平川头也不抬,言简意赅。

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。陈平川就拿着昨天那两枚铜板,去集市上买了最便宜的糙米,又厚着脸皮跑到那家酒馆的后院,对着正在倒酒糟的伙计说了无数好话,总算讨来了一大捧尚有余温的酒糟。

回到破庙,陈平川将粮食和酒糟混合,加水,倒进一个陶罐里,架在几块石头上,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小心翼翼控制着火苗的柴火。

他将另一个陶罐倒扣在上面,接口处用湿泥糊得严严实实,只在顶上留出一个小孔,插上那根竹管,竹管的另一头,则通向一个放在远处、浸在冷水里的陶罐。

秦王蹲在一旁,看得一头雾水。这东西怎么挣钱?

随着陶罐下的温度缓缓升高,罐内开始发出轻微的“咕嘟”声。很快,一股白色的蒸汽顺着竹管,颤颤巍巍地飘向远处的冷却陶罐。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就在秦王快要失去耐心时,一股奇异的香气,从那冷却罐的出口飘散出来。

那不是酒馆里淡薄的酸味,而是一种醇厚、浓烈、霸道无比的香气,仿佛凝结了粮食所有的精华,带着灼人的热力,瞬间便驱散了破庙里的霉味,蛮横地占据了每一寸空气。

秦王猛地吸了吸鼻子,眼睛瞬间瞪得溜圆,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从竹管末端滴落的、一滴滴清澈如水的液体。

“这是……酒?”他的声音里充满了震撼与惊喜。

“准确地说,是比市面上所有酒都烈得多的酒。”陈平川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。

这就是最简单的蒸馏法。

利用酒精和水的沸点不同,将酒糟里的酒精提纯。

这种技术,在这个时代,简直就是降维打击。

他小心翼翼地将蒸馏出来的第一批高度酒倒进一个小碗里,然后递给秦王。

“王爷,今天起,我们是两个卖酒的。”

秦王喝了一口,眼睛顿时亮了:“好酒!”

陈平川也微笑道:“明天我们就分头去卖酒。”

秦王表情一僵,但终究还是点点头。

第二天,两人分头行动。

秦王放不下身段,让他去沿街叫卖,面子上实在挂不住,便选了城西一家胡商云集的马市酒肆,那里的人更认烈酒。

而陈平川则拎着另一罐酒,熟门熟路地去了昨日讨酒糟的那家酒馆。

酒馆里正是人声鼎沸的时候,跑堂的伙计看到陈平川,还以为他又是来讨要剩饭酒糟的,脸上立刻露出不耐烦的神色。

“去去去,今天没东西给你,别在这儿碍事。”

陈平川也不恼,嘿嘿一笑,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过一个小瓷杯,小心翼翼地倒了浅浅一杯酒。

他也不多言,只是将杯子往那伙计面前一递。一股霸道的酒香瞬间钻入伙计的鼻腔,让他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。

“这……这是什么酒?”

“尝尝?”陈平川挑了挑眉,“咱们的新酒,包你满意。”

伙计将信将疑地抿了一小口,下一刻,他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,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,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:“好辣!”

紧接着,他又咂了咂嘴,一股前所未有的醇厚甘美从舌根涌上来,让他精神一振,“这酒……味道不错啊!”

这边的动静不大,但那浓烈的酒香却像长了腿,引得邻桌的几个酒客纷纷侧目……

而在城西的马市酒肆,秦王则遇到了截然不同的境遇。

他不像陈平川那般能说会道,只是将陶罐往角落一张空桌上一放,面沉如水,自有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。

酒肆里多是些豪爽的西域胡商,见他这副模样,只是好奇地打量,却无人上前搭话。

秦王倒也沉得住气,继续闭目养神。

就在此时,一个身材高大、满脸络腮胡的回鹘商人大概是喝得兴起,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,指着秦王的陶罐用生硬的汉话问道:“喂,你这罐子里,装的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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